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!
1、国家发改委9月11日消息,近日,国家发改委、自然资源部、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《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指导地方提高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效,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。
2、“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,按照招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,可以不进行招标。对农民投资投劳项目,采取直接补助、以奖代补等方式推进建设。
3、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村公路项目,符合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,可以不进行招标。
4、对于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村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项目,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,可以不进行招标。
5、鼓励和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组建村民理事会、劳务合作社、施工队等方式,自主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和管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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